- 法规标题: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制定机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30日文书字号:渝高法〔2019〕206号
- 生效日期:2019年12月30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渝高法〔2019〕206号
各中、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 已经市高法院审判委员会 2019 年第 33 次会议审议通过,现 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破产审判工作实际正确理解 与适用。实践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层报市高法院。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
为规范破产程序中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的处置行为,提 高处置效率,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 院《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相关规定,结合本 市破产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管理人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 竞价方式公开处置债务人财产的,适用本办法。
债务人财产指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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