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长治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 制定机构: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9日文书字号:长政办发〔2023〕39号
- 生效日期:2023年11月2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长治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长政办发〔2023〕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精神,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西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64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长治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进行修订,形成了《长治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相关事项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新增行政许可事项。一是“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省体育局主管,省体育局、市县级审批服务管理部门实施;二是“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由省应急厅主管,省、市、县三级应急管理部门实施;三是“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由省公安厅主管,市级公安机关、县级公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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