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构: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9日文书字号:鲁政办字〔2023〕205号
- 生效日期:2023年12月2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3〕20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为促进全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健康发展,根据《******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山东省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把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作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重要内容的要求,强化投入、改革创新,构建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与群众新时代健康需求相适宜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到2030年,优先建立与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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