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制定机构: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5日文书字号:闽金管规〔2022〕2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1月2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闽金管规〔2022〕2号
各设区市金融监管局(金融办)、平潭综合实验区财金局,各融资租赁公司:
经研究,现将《福建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落实监管责任,规范监督管理,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合规经营,促进融资租赁行业规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融资租赁公司,是指依法设立、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含金融租赁公司)。
本细则所称融资租赁业务,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交易活动。
在本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适用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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