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全区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 制定机构: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2年06月29日文书字号:渝北府办发(2012)44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6月2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全区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渝北府办发(2012)44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新城、风景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市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2012 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渝办发〔2012〕187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渝北区区领导和区级部门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分工责任制〉的通知》(渝北委办〔2012〕19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全区2012年纠风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以专项治理为抓手,以构建“纠正、维护、建设”三位一体、协调推进的纠风机制制度为保证,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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