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质量信用等级认定结果的公示
- 制定机构: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6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3年10月1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质量信用等级认定结果的公示
为加快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推动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3月21日,我局会同省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质量信用A级及以上企业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市监〔2023〕68号),经企业申报、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答辩、征求意见等程序,现提出2023年江苏省质量信用AA级及以上企业公示名单(见附件)。
如对公示名单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0月22日前(以邮戳为准)向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提出。所提意见和建议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和依据。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1914室,邮编:210036,联系电话:025-68952615,68952619(传真)。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