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亳州市人民政府、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亳州市人民政府、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检察院
-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29日文书字号:亳政秘〔2022〕20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3月29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亳州市人民政府、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方案的通知
亳政秘〔2022〕2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检察院,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亳州市人民政府 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方案》已经市政府与市检察院第一次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亳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安徽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人民政府与省检察院建立的“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着力打造我市依法行政与公正司法互相促进、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良性互动的工作平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工作部署,严格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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