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莱西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律师接待工作的公告
- 制定机构: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检察院
-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0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2月01日效力级别:检察院文件
莱西市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律师接待工作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委和最高检、省市检察院工作要求,最大限度避免交叉传染,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律师接待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律师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开展辩护代理预约等事项的,建议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或以电话方式办理。
代理莱西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通过《智检案件推送》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办理和查询。办理时请将律师证复印件、委托书、律所函或法律援助函等照片及联系方式完整上传公众号,以便验证核实身份,及时登记办理。
如需阅卷的,只提供电子卷宗。申请人通过微信号和电话申请预约,由案件管理人员导出后通知申请人到莱西市人民检察院(莱西市威海东路59号)领取。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接待人员到访,确有事项需要会面的,请接受安全防护检查检测及会面方式的安排。
案件管理中心值班电话:
0532-83012970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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