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诚信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制定机构: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30日文书字号:琼发改财金〔2021〕639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8月30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海南省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诚信积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琼发改财金〔2021〕639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为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海南省大数据开发应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个人诚信积分管理办法(试行)》,请贯彻执行。
附件:海南省自由贸易港个人诚信积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98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7〕10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推进个人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海南省大数据开发应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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