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务院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和整改问责情况的报告
- 制定机构:国务院
-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3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4月23日效力级别:行政法规及国务院(中央政府)文件
国务院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和整改问责情况的报告
——2024年4月23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财政部副部长 廖 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和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有关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国务院关于2022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意见,逐一分解细化,研究提出完善工作的思路和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见效。
一、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功能定位和战略布局
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银行业机构“一枝独大”、政策性金融功能近年来有所弱化等问题,财政部、金融管理部门推动进一步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合理调整国有金融资本在金融各行业的比重,深化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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