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国务院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和整改问责情况的报告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国务院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和整改问责情况的报告
  • 制定机构:国务院
  •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3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4月23日效力级别:行政法规及国务院(中央政府)文件
国务院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和整改问责情况的报告

——2024年4月23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财政部副部长 廖 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和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有关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照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国务院关于2022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意见,逐一分解细化,研究提出完善工作的思路和措施,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地、见效。

一、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功能定位和战略布局

针对审议意见提出的银行业机构“一枝独大”、政策性金融功能近年来有所弱化等问题,财政部、金融管理部门推动进一步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合理调整国有金融资本在金融各行业的比重,深化政策... ...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