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襄阳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5日文书字号:襄政发〔2021〕3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2月0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襄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襄政发〔202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襄阳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安全管理,保障房屋使用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提升房屋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已投入使用房屋的安全管理。包括房屋使用安全、房屋安全鉴定、房屋白蚁防治、农村房屋安全管理、房屋安全治理等。
房屋消防安全管理和电梯、燃气、供水、供电、供暖等专业设施设备的使用和安全管理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行。
法律、法规、规章对军队、宗教团体、文物保护单位、历史街区、传统风貌区以及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房屋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属地管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的原则,构建房屋所有权人负责、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房屋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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