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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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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
  • 制定机构: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1日文书字号:潭政办发〔2021〕31号
  • 生效日期:2021年10月1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
潭政办发〔202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和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国、省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建设宜居城市、绿色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不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城市竞争力,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根据国、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湘潭实际,现就全面推进城市更新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统筹存量资源盘活和增量资源结构优化,在不新增政府债务的前提下,以城市体检为基础,以更新片区为单元,以老旧小区改造为突破口,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改善人居环境,激发城市活力,推动城市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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