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 制定机构: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5日文书字号:2018年第2号
- 生效日期:2018年06月1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发布《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2018年第2号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及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以下简称“青海省税务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青海省税务局对23件规范性文件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形成了《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现予以发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税机构和地税机构合并前,需要适用本公告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的,按照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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