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济宁市交通运输局新印章的通知
- 制定机构: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01日文书字号:济政办字〔2022〕37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7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济宁市交通运输局新印章的通知
济政办字〔2022〕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济宁市交通运输局印章因使用多年,磨损严重,不便继续使用,现制发济宁市交通运输局新印章1枚,自公布之日起启用。原印章同时作废。...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