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洪涝灾害受灾工业企业恢复生产银行贷款贴息(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 制定机构:河北省财政厅
-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7日文书字号:冀财建〔2024〕32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2月2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洪涝灾害受灾工业企业恢复生产银行贷款贴息(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冀财建〔2024〕32号
廊坊市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
根据《河北省2023年洪涝灾害受灾工业企业恢复生产银行贷款贴息办法》(冀财建〔2023〕165号)、《关于调整河北省2023年洪涝灾害受灾工业企业恢复生产银行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冀财建〔2023〕190号),以及省工信厅《关于申请下达洪涝灾害受灾工业企业恢复生产银行贷款贴息(第二批)的函》(冀工信财函〔2024〕66号),现下达你市(新区)“洪涝灾害受灾工业企业恢复生产银行贷款贴息” 万元(具体项目情况见附件)。该资金2024年收入科目列“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支出功能分类列“2150517产业发展”。
请按照《河北省2023年洪涝灾害受灾工业企业恢复生产银行贷款贴息办法》《关于调整河北省2023年洪涝灾害受灾工业企业恢复生产银行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与同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加强贴息资金管理,及时拨付资金。同时,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相关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1.洪涝灾害受灾工业企业恢复生产银行贷款贴息(第二批)明细表
2.洪涝灾害受灾工业企业恢复生产银行贷款贴息(第二批)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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