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补充通知
- 制定机构: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04年08月24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4年08月24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劳动保障(人事)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为全面、准确、及时掌握我市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依法规范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市劳动保障局仲裁处(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现将劳动争议处理情况统计表月报表、季报表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1、劳动争议处理情况统计表月报表、季报表应当按照填表说明准确填报,做到项目不遗漏,填报数字准确,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一致,填好后应于规定时间内报送。
2、根据省劳动厅有关文件规定,我局从今年第二季度已将各县、区、开发区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均纳入重点目标考核指标,为准确掌握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真实提供重点目标考核依据,现补充下发《劳动合同签订率统计表》(附后)。《劳动合同签订率统计表》也应在次月5日前随《劳动争议处理情况统计表》月报表一并报送。
3、联系电话:2678627 联系人:秦道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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