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知识产权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 制定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12日文书字号:桂高法民三〔2020〕1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3月12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知识产权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桂高法民三〔2020〕1号)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扎实推进全区法院开展的“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活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提高审判质效,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广西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规定,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1.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加大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诊断检测技术、治疗及预防用药、医用防护产品、环境消毒、废弃物处理、大数据及人工智能应用等领域自主创新成果的司法保护力度。
2.高效审理知识产权纠纷。依法、优先、快速审理涉及口罩、医用手套、护目镜、防护服、隔离服等医用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和治疗及预防用药等防疫物资生产或销售、技术转让与许可、疾病治疗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知识产权纠纷。
3.强化专利保护力度。以疫情防控需求为导向,依法促进广西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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