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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副市长李志宇、陈小艳二位同志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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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副市长李志宇、陈小艳二位同志分工的通知
  • 制定机构:泸州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3日文书字号:泸市府发〔2023〕5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3月2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副市长李志宇、陈小艳二位同志分工的通知
泸市府发〔2023〕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副市长李志宇、陈小艳二位同志分工通知如下。

副市长 陈小艳 协助市长分管对台经济合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台务、侨务等工作。

分管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供销社、市台办等单位。

联系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社科联、市侨联等单位。

在王斌达同志参加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第21期)”培训期间,由李志宇同志和陈小艳同志代为负责相关工作。

李志宇同志代为负责市场监管、商务会展、经济合作和外事等工作。代为分管市商务会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合作外事局等单位。

陈小艳同志代为负责口岸与物流、自贸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等工作。代为分管市口岸物流办、自贸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等单位。代为联系泸州海关、市工商联等单位。

泸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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