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和支持农业政策性金融服务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的意见
- 制定机构: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4日文书字号:佳政办发〔2022〕18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8月0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和支持农业政策性金融服务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的意见
佳政办发〔2022〕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作用,全面支持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农高区)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鼓励和支持农业政策性金融服务农高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动农业政策性金融服务精准落地
(一)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作用支持农高区建设。鼓励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农高区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重点围绕基础设施、水利建设、农业产业等重点领域加大金融资源投入。鼓励和支持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强化农高区垦地融合项目金融服务,提供专项授信,推进垦地一体化建设,深化与北大荒农垦集团合作,共建大三江垦地融合发展示范区。农高区要全力以赴引项目、建项目、强项目,引进央企、国企子公司和高新技术企业,特别是与农业产业密切相关的农业科技、数字经济、节能环保、生物产业、新能源产业等各类新兴产业,积极与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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