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通告
- 制定机构: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25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3月25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通告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有序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新乡市疫情防控形势和法院工作实际,我院自2020年3月26日起有序恢复相关立案和诉讼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在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优先通过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河南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远一网”系统、“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阿里智慧庭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方式办理立案、调解、庭审、申诉等诉讼业务。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将相关材料向我院提交,我院将及时予以处理。
一审立案材料邮寄至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再审申请(申诉)材料邮寄至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邮寄地址:新乡市牧野区宏力大道400号,邮政编码453000。
二、对确需现场办理的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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