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文物局
  •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8日文书字号:湘财文〔2023〕22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1月01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财文〔2023〕22号


各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省直管县财政局、文物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好地适应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决策、注重绩效的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体系,根据《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文物保护法》和《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加强全省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意见》《文物保护利用“六大工程”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结合我省文物保护工作实际,我们修订了《湖南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湖南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教〔2019〕12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湖南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文物局

2024年1月28日


附件:湖南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省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文物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此文档存在附件,登录后展示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