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湖南省财政厅
-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05日文书字号:湘财农〔2023〕1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1月3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财农〔2023〕1号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
为加强我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36号)精神,我们对《湖南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湖南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落实中央、省有关农村综合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3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是指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用于支持农村综合改革发展工作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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