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二季度,省法院党组要抓好以下重点工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加强审判执行工作
1、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法院的团队、法官、法官助理的工作量和质效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出台考核评估办法。
(此项工作由邹伟同志负责,审管办落实)
2、完成刑事证据规则适用信息化调研,开展职务犯罪等案件非法证据排除相关问题专题调研,有针对性地做好对下指导工作。
3、贯彻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增加刑二庭审判力量,促进毒品案件集中审理和指导。
4、启动刑事审判去行政化改革工作,探索建立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审判工作责任制,下放部分案件阅卷、审理、开庭及文书审核签发权,规范合议庭及承办法官权利与责任。
(第2- 4项工作由赵福全同志负责,刑一、二、三庭落实)
5、配合完成最高人民法院重点调研课题《关于地方人民法院环保法庭运作时效》的中期验收,并对人民法庭科学合理设置、巡回审判、人民陪审工作等进行调研。
(此项工作由张德昌同志负责,民一庭落实)
6、制定与司法改革配套的商事案件裁判规范。
7、与立案庭、民一庭研究调整管辖有关事宜,形成意见报最高法院备案,并商请银监局研究诉讼保全、担保等有关事宜。
8、针对实务中的案件讨论、文书签发、送达等工作,起草《当前省法院机关民商事审务管理若干问题的建议》,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优化审判资源。
(第6 - 8项工作由张德昌同志负责,民二庭落实)
9、完成全省环保庭审判职能及受理案件范围的调整工作,与审管办协调,做好案由分类和统一统计口径工作。
10、与省检察院研究制定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配套机制,商省司法厅制定将公益诉讼律师代理纳入法律援助的意见。
11、召开全省法院环保审判工作推进会,做好2014年度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调研重大课题中期检查会的会务工作。
12、完成最高法院司法调研重大课题《关于地方人民法院环保法庭运作实效》的调研。
(第9- 12项工作由张德昌同志负责,生态环保庭落实)
13、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和档案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规范我省减刑、假释案件呈报材料和卷宗装订工作。
(此项工作由张德昌同志负责,审监一庭落实)
14、召开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贵州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0年-2014年)》及近五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此项工作由余红梅同志负责,民三庭落实)
15、完成对全省法院2014年生效裁判文书的筛选工作,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依法监督和支持政府依法行政。
(此项工作由余红梅同志负责,行政庭落实)
16、发布《全省法院国家赔偿20年工作报告》,总结《国家赔偿法》实施以来全省法院国家赔偿工作审判经验。
(此项工作由余红梅同志负责,赔偿办落实)
17、召开全省法院立案信访暨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座谈会,安排部署全省法院立案、信访和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此项工作由赵传灵同志负责,立案一庭落实)
18、起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全省法院刑事申诉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
19、建立裁定再审案件、瑕疵或典型案件登记制度,确保一案一表,强化案件类型化分析和对下级法院的指导。
(第 18、19项工作由赵传灵同志负责,立案二庭落实)
20、推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初步方案。
21、制定《贵州省法院执行案件办理规范》,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执行工作。
22、依托信息化手段,在全省各级法院建成“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并启用。
(第 20-22项工作由赵传灵同志负责,执行局落实)
二、加强司法改革工作
23、启动立案信访申诉、申请再审改革工作。
(此项工作由杨维、张德昌同志负责,司改办、政治部组织人事处落实)
24、指导试点法院充实完善“简化立案、精化审判、强化执行、细化监督”的措施和内容,总结试点法院繁简分流机制运行、员额动态调整情况,进一步完善试点法院薪酬和绩效管理办法。
25、拍摄司法改革专题纪录片,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中增加司法改革专题内容。
26、组织召开研讨会专题研究六盘水中院司法改革方案,邀请最高法院司改办、上海法院及相关专家参加。
27、起草《法院购买社会化服务管理办法》报省司法改革领导小组。
28、开展司法改革专题培训,组织试点法院介绍司改工作进展情况。
29、探索建立全省法院异地送达平台,提高诉讼效率。
(第24-29项工作由张德昌同志负责,司改办落实)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
30、制定下发《全省法院2015年-2017年信息化规划》,完成全省法院信息化检查工作。
31、推进新审判软件切换工作,完成花溪、汇川、平坝、榕江、贵定五个法院的软件上线工作,修改完善服务法官功能,解决数据转换、系统挂接、司法统计等方面的问题。
32、完成全省法院数据中心和法检互联系统的招标工作, 启动看守所远程讯问室建设。
33、启用省法院机关移动办公平台,开始试用移动学习平台。
34、继续推进广域网升级改造工作,加快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执行查控系统的建设。
(第30-34项工作由叶正荣、赵福全同志负责,技术处落实)
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
35、制定下发《2015年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全省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落实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36、制定关于禁止法院工作人员干预干扰审判执行案件的登记、通报、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
37、继续开展审务督察工作,制定审务督察工作方案,对3个中级法院及所辖基层法院开展审务督察工作。
(第35-37项工作由王天佑同志负责,纪检组监察室落实)
38、按照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完成机关内设机构的精简和撤并工作。
39、按照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完成面向基层干部遴选工作。
(第38、39项工作由杨维同志负责,政治部组织人事处落实)
40、根据最高法院部署,启动全省法院法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工作。
41、继续实施2015年选调生招录工作。
(第 40、41项工作由杨维同志负责,政治部法官管理处落实)
42、制定下发《全省法院文化建设规划(2015年—2017年)》、《全省法院文化建设基本标准和示范单位评选办法》,开展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调研。
(此项工作由杨维同志负责,政治部宣教处落实)
43、制定下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自办培训管理办法》和《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调训管理办法》。
44、实施“以干代训”、“政法大讲堂”相关工作,举办省委党校法院干部培训班。
(第43、44项工作由杨维同志负责,政治部干部教育培训处落实)
45、继续实施《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技能大训练活动实施方案》,完成全省法院司法警察2015年上半年警衔首授晋升人员的体能达标培训和考核工作。
46、开展全省法院庭审警务保障警务督查工作。
(第45、46项工作由杨维同志负责,法警总队落实)
五、加强司法保障建设
47、完成办案终端更换工作。
(此项工作由叶正荣同志负责,技术处落实)
48、协调省财政厅、银行及9个中院,探索网上缴费、pos机缴费等方式方便当事人缴、退诉讼费用。
49、落实5个司法改革试点法院的启动资金。
50、依法保障律师执业,为律师提供复印机、阅卷室、更衣室等便利。
(第48-50项工作由叶正荣同志负责,司法行政装备处落实)
51、设立律师“绿色通道”,开展出庭律师安检方式试点工作,为律师进入省法院办案提供方便。
(此项工作由叶正荣、杨维同志负责,法警总队、保卫处落实)
52、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继续做好院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此项工作由叶正荣同志负责,机关服务中心落实)
53、推进国家法官学院贵州分院建设项目初设工作。
(此项工作由叶正荣同志负责,国家法官学院贵州分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