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 制定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4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6月24日效力级别:草案及征求意见稿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有效发挥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降低中小企业制度性融资成本,提高融资便利性,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修订完善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反馈途径如下:
1.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
2.传真方式发送至:0951-5013296
3.信函方式邮寄至:宁夏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416号宁夏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邮编750001)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0日。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