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法院、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贵州省信息中心关于在全省不动产登记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
- 制定机构: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信息中心
-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5日文书字号:黔发改财金〔2020〕1119号
- 生效日期:2020年12月15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贵州省法院、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贵州省信息中心关于在全省不动产登记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
黔发改财金〔2020〕1119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局)、自然资源局、中级人民法院、信息中心,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办发〔2016〕64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4个部门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行为的制约,进一步推动全省不动产登记领域信用建设,推进在全省不动产登记中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发起—响应—反馈”信用联合惩戒机制
省发展改革委、省信息中心负责建设贵州信用联合奖惩平台(以下简称“奖惩平台”),省法院负责建设案件信息管理分系统,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建设贵州省不动产统一登记云平台(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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