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关停我院立案信访诉讼服务场所的通告
- 制定机构: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0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2月01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关停我院立案信访诉讼服务场所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减少面对面接触,切实阻断疫情传播,依法妥善处理相关审判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诉讼权益,根据******中央、国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口市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关停立案信访场所的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我院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来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通过海南移动微法院自助立案或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立案方式提交诉讼材料;还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就有关民商事纠纷申请调解(“海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APP使用指南),我院另行在微信公众号“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
三、疫情期间,我院设立24小时值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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