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 制定机构: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1日文书字号:邵金管字〔2021〕1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6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邵金管字〔2021〕1号
各缴存单位:
《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实施细则》已经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邵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实施细则》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湖南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湘建金〔2018〕45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购买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房提取
(一)办理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在湖南省外购房的,须在申请人、配偶、父母、子女的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购房日期应在户籍登记日期后);
2.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未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冻结。
(二)必备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申请人的... ...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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