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的关键时期,我省出台《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新增一批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74号)(以下简称《决定》),为做好省政府取消、下放部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承接落实工作,确保下放权限事项逐项承接落实到位,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办发〔2015〕3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黔府发〔2016〕1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 深入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健康三大战略行动, 用好民族文化和生态环境两个宝贝,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强化思想认识,深刻领会省政府向市州取消、下放部分省级行政许可项目权限的重大意义,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 研究制定承接落实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确保省政府取消的25项行政许可、下放的8项行政许可事项承接落实到位,准确把握和用足用好用活政策红利,放大政策效应,挖掘发展潜力,推进我州脱贫攻坚,实现加快发展、同步小康。
二、 重点任务
(一)明确工作措施。各承接部门要把省级政策优势与我州发展优势有机结合起来,把承接下放管理权限与优化发展环境结合起来,根据本方案分解的目标任务,分别制定专项承接落实工作方案,制定年度推进工作计划及重点任务清单,公布本部门各项具体贯彻落实措施,项目化推进下放权限的承接落实,确保工作衔接,不断档、不缺位。(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农委、州水务局、州林业局、州商务局、州卫生计生委、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州安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质监局、州档案局、州地方海事局、州航务管理处,完成时限:2017年7月20日前)
(二)做好上下衔接。各承接部门要积极主动与省级主管部门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沟通联系,做好取消、下放管理权限事项的对接、沟通、汇报工作,认真听取上级对口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争取上级的业务指导和帮助,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好承接落实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实施委托下放的事项,承接部门要积极配合省级放权部门做好相关委托下放的实施、保障等工作。(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农委、州水务局、州林业局、州商务局、州卫生计生委、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州安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质监局、州档案局、州地方海事局、州航务管理处,完成时限:2017年7月31日前)
(三)规范审批行为。各承接部门要结合我州及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梳理研究承接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2016年州政府法制办、州编委办、州政务服务中心印发的《关于编制修订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批手续,压缩审批时限,建立责任机制,明确行使下放管理权限的受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结时限及相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提高办事效率和行政效能,降低办事成本,加快项目审批和建设速度,推动全州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农委、州水务局、州林业局、州商务局、州卫生计生委、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州安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质监局、州档案局、州地方海事局、州航务管理处,完成时限:2017年8月15日前)
(四)提高承接能力。各承接部门要根据承接事项实施的需要,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做好下放的权限事项承接落实工作,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选优配强骨干力量,将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同志配备从事承接落实工作,制定管理制度,解决好承接工作存在的问题,确保下放事项的规范化、常态化运行。要根据下放管理事项的内容和流程,加大培训力度,尽快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熟悉下放权限事项的目的意义、具体内容、法律依据、审批条件、运行程序、硬件要求等,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做到权责明确到位、业务培训到位、规范运行到位,确保下放的权限事项“接得住、管得好、用得活”,顺利实现权限事项下放后的平稳过渡。(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农委、州水务局、州林业局、州商务局、州卫生计生委、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州安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质监局、州档案局、州地方海事局、州航务管理处,完成时限:2017年8月31日前)
(五)完善承接机制。严格落实法定程序,将省政府下放的权限事项由州政府正式授权给涉及的承接部门,及时修订各承接部门“三定”方案,确保下放的权限事项全部纳入各承接部门的职能职责。各承接部门要主动与机构编制部门对接,及时调整机构职责,明确具体的承办科室,提高履职能力,做好衔接,统一承接下放的权限事项,做到权责一致,切实提高工作效能。将承接的权限事项纳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及时调整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承接的权限事项进行梳理,对能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对外服务窗口办理事项的一律纳入,推行网上运行,提高管理服务质量,确保承接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实际效益。(牵头单位:州编委办、州政府法制办、州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人社局、州农委、州水务局、州林业局、州商务局、州卫生计生委、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州安监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州质监局、州档案局、州地方海事局、州航务管理处,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省政府下放一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承接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州政府承接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由州长担任组长,涉及承接部门的分管副州长担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研究和推进承接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编委办,由州编委办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调度、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各承接部门也要相应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部门承接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门工作机构,配备相关的人员履行好承接落实的重要职责。各承接部门要把行政许可事项取消、承接落实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领导责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承接落实工作。
(二)强化动员宣传。各级、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动员和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做好招商引资等领域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权限比较优势和潜力,吸引各类投资主体到我州投资发展,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增活力、添动力、促改革。要按照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要求,通过报刊、政府网站、部门网站等形式对权限下放、承接落实等情况实时进行宣传报道,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升公众知晓率、参与度。
(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监管责任,强化权限行使情况及审批实施跟踪问效。机构编制部门要切实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联合监察等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适时开展承接落实专项督查,重点规范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事项的监管及责任追究,对敷衍应付、违反规定自行提高审批门槛、承接不到位、违反规定审批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应接而不接、承接不彻底造成审批断档脱节的,提请进行问责。各承接部门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认真研究,及时向州政府报告。
附件:1.承接省政府下放的部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2.州公安局承接落实省政府下放部分省级行政许可项目工作方案
3.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接落实省政府下放部分省级行政许可项目工作方案
4.州农委承接落实省政府下放部分省级行政许可项目工作方案
5.州航务管理处承接落实省政府下放部分省级行政许可项目工作方案
6.州地方海事局承接落实省政府下放部分省级行政许可项目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