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风险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 制定机构: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08日文书字号:鄂政办电〔2023〕15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7月0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风险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鄂政办电〔2023〕15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7月8日,宜来高速宜昌段一标路堑右侧山体发生大面积坍塌,造成下方作业人员被埋,现正在紧急救援之中。当前,我省正处于主汛期,短时强降雨、雷暴、大风等极端天气多发频发,极易引发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安全带来巨大威胁。为做好汛期安全风险防范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坚决压实责任。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高度重视汛期尤其是极端天气及其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层层压实防范应对责任。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及重点企业,全面分析评估风险影响,着力查漏补缺,强化防范应对,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推动、再落实。按照“三个必须”和“一岗双责”的要求,严格督查检查,强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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