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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答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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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答复函
  • 制定机构: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 发布日期:2017年04月06日文书字号:陕环函〔2017〕195号
  • 生效日期:2016年03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对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答复函
陕环函〔2017〕195号


张文若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我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规范陕西省“电子垃圾”回收的建议》已收悉 ,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工信部《2015年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公报》数据显示,我国全年共生产手机和彩色电视机18.1亿部和1.4亿台,分别增长7.8%和2.5%,其中智能手机和智能电视13.99亿台和8383.5万台,分别占比达到77.2%和57.9%;生产微型计算机3.1亿台,同比下降10.4%;生产集成电路1087.2亿块,同比增长7.1%。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城市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电子废弃物比重不断增大,其直接或潜在污染已对生态环境构成了严重威胁;但同时电子废弃物中又含有一定比例的贵金属和可再生材料,具有很高的回收再利用价值,以废旧手机为例:手机总质量的40%为各类金属材料,包括金、银、钯等贵重金属,含量大约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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