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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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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
  • 制定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6日文书字号:2024年第25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4月1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通告
2024年第25号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现将2023年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状况通告如下:

一、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数量。截至2023年底,全区共有特种设备41万台,比2022年增长17.1%。其中,锅炉10548台,压力容器176245台(另有气瓶273万只),压力管道15684.38公里,电梯168555台,起重机械38363台,客运索道40条,大型游乐设施435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21668辆。

图1 特种设备数量增长

图2 特种设备分类数量

图3 特种设备区域分布数量

(二)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单位情况。截至2023年底,全区共有特种设备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和充装单位2052家,比2022年增长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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