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就《中国证券业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制定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
-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4日文书字号:中证协发〔2021〕231号
- 生效日期:2021年10月14日效力级别:草案及征求意见稿
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就《中国证券业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中证协发〔2021〕231号
为发挥市场在标准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完善证券行业标准体系,加强和规范团体标准工作,协会在总结工作实际和行业需求的基础上研究形成了《中国证券业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 中国证券业协会自律管理部
(邮编:100034)。来信请注明“《中国证券业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lb@sac.net.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
附件:1.《中国证券业协会团体标准工作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