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 制定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8日文书字号:新政办发〔2022〕67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9月2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新政办发〔2022〕67号
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治区“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推动自治区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60号)的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特制定本提升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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