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区乳制品生产企业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名单的公示
- 制定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5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9月1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区乳制品生产企业及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名单的公示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为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守法生产经营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以乳制品生产企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为试点,督促企业明确主要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目前,全区5家大型和11家中型乳制品生产企业均已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47家小微型乳制品生产企业均已设立食品安全员;全区1家大型和7家中型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均已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请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
附件:1.全区乳制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名单
2.全区大中型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名单
附件1:全区乳制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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