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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关于印发《三峡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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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关于印发《三峡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的通知
  • 制定机构:国家文物局、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部、水利部、重庆市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0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4月20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国家文物局等部门关于印发《三峡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的通知


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湖北省各有关市、州、县人民政府,重庆市、湖北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规划》安排部署,统筹推进三峡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现将《三峡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

水利部

重庆市人民政府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0日


三峡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基本情况

(二)机遇挑战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三)发展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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