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 制定机构: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
-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7日文书字号:吉人社联〔2024〕59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6月27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吉人社联〔2024〕59号
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社会保险局,省直各单位,驻吉中央机关事业单位,省直经办各统筹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48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现就2024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和范围
从2024年1月1日起,为2023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调整办法和标准
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
(一)定额调整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7元。
(二)挂钩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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