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及能效之星(装备类)评价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14年07月08日文书字号:工信厅节函(2014)459号
- 生效日期:2014年07月08日效力级别:国家部委办局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及能效之星(装备类)评价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节函(2014)4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引导先进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的生产和推广应用,推动机电行业产业转型升级,我部决定继续推荐一批国家鼓励发展的节能机电设备(产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工作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的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是指满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节能减排市场重点需求、能效水平达标、节能经济性良好,且能够逐步替代耗能高、落后的机电设备(产品)。申报范围为工业锅炉、电机、变压器、风机、压缩机、塑料机械、电焊机及焊接设备、制冷设备、热处理设备。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根据所申报设备的类别提供相应的材料(具体设备分类申报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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