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关于开展全省园林绿化行业技术工人等级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江苏省风景园林协会
-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08日文书字号:苏园协函(2011)06号
- 生效日期:2011年03月08日效力级别:行业与市场规定
关于开展全省园林绿化行业技术工人等级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苏园协函(2011)0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2011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精神,大力开展园林系统职业技能人才培训,以发展需求为导向,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为重点,加快促进园林系统一线操作人员的全面发展,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批准,我会拟在全省风景园林行业开展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现就做好培训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工种和级别
1、工种:绿化工、花卉工、盆景工、假山工、插花工等;
2、级别:初级、中级、高级、技师。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全省风景园林行业、园林施工企业工人。培训考核鉴定合格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培训、考核程序
1、申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门的申报条件进行申报。(申报条件见“附件一”)
2、培训:培训按照上述工种的...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