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06日文书字号:朔政办发〔2019〕38号
  • 生效日期:2019年12月0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朔州市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
朔政办发〔2019〕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朔州市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朔州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朔州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6日


朔州市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全面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执法公示,是指行政执法机关通过一定载体和方式,依法主动或依申请向社会、行政相对人公示或公开执法信息的活动。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公示,适用本办法。

受委托组织的行政执法公示,由委托机关负责公示。

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