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业务指引(试行)》及配套制度的公告
- 制定机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7日文书字号:〔2019〕24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7月01日效力级别:党群机构文件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关于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业务指引(试行)》及配套制度的公告
([2019]24号)
为建立健全银行间债券市场风险防范及化解机制,进一步完善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管理和违约处置相关制度,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发布)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定,交易商协会组织市场成员制定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业务指引(试行)》及其配套制度《关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业务指引>过渡期安排的通知》《关于受托管理业务相关备案事项的通知》。上述制度经交易商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同意。现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业务指引(试行)》予以发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相关配套制度另行发布。
附件: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业务指引(试行)
附件: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受托管理人业务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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