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4日文书字号:粤办函〔2023〕306号
- 生效日期:2023年11月1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办函〔2023〕30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升级)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1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实施方案》,部署推行企业在“信用广东”网自主打印信用报告代替赴相关部门办理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工作。为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发挥信用建设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改革成果,现就推进实施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工作制定本升级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4年2月1日起在全省推行以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代替38个领域无违法违规证明,进一步便利省内企事业单位、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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