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选聘2021-2023年湖南省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机构的通知
- 制定机构:湖南省财政厅
-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8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11月1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选聘2021-2023年湖南省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机构的通知
相关信用评级机构:
为做好湖南省政府债券信用评级工作,根据《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5〕64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5〕83号)、《湖南省财政厅聘用中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湘财监〔2018〕5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择优选聘2021-2023年湖南省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申请成为2021-2023年湖南省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机构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国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资质或交易所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资质;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信誉良好,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能签署信用评级委托协议并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在承诺时间内按规定出具2021-2023年湖南省政府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