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枣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等7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山东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8日文书字号:鲁政字〔2023〕64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5月1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国(枣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等7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政字〔2023〕64号
枣庄、济宁、泰安、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126号)要求,现将《中国(枣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济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泰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德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聊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滨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菏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加快中国(枣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枣庄综试区)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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