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公共文化场馆建设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制定机构: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21日文书字号:襄办文(2012)59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5月21日效力级别:党群机构文件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公共文化场馆建设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襄办文(2012)59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为加快我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推进“文化襄阳”建设,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公共文化场馆建设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其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别必雄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杨绪春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丁亚琳 市政府副市长
朱 慧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王廷兴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乐一 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局长
李 波 市发改委副主任、纪检组长
王定文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曾海水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玉忠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朱启龙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王 ...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