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自治区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与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制定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8日文书字号:新药监规〔2022〕2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4月0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自治区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与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新药监规〔2022〕2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要求,加强我区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管理,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监管实际,制定了《自治区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与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区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定与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要求,加强我区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管理,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划分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给合我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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