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华夏文化促进会中国民主促进会山东省委员会关于开展山东省第三届中小学生读书系列活动的通知
- 制定机构: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华夏文化促进会、中国民主促进会山东省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11年03月09日文书字号:鲁教基字(2011)8号
- 生效日期:2011年03月09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华夏文化促进会中国民主促进会山东省委员会关于开展山东省第三届中小学生读书系列活动的通知
鲁教基字(2011)8号
各市教育局,华促会各成员单位、民进各市委会:
经研究,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华夏文化促进会、民进山东省委决定在今年联合开展第三届中小学生读书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了促进中小学生读书系列活动的顺利开展,主办单位制定了《山东省第三届中小学生读书系列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
二、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组织发动,切实落到实处。各地要将读书活动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作为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本着“读书成才”、“读书育人”、“读书励志”的理念,面向所有中小学校,面向全体中小学生,积极构建学习型学校,努力培养读书型学生,让每一所学校成为阅读的殿堂,让每一名学生享受读书的乐趣。各中小学校要将读书活动作为学校文化和特色创建的重要项目,作为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常规工作,面向每一...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