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辽河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 制定机构:辽宁省辽河中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30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1月30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辽河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部署安排,进一步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和阻断疫情传播,全力保障诉讼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即日起,辽河两级人民法院将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场所,暂停所有网下的听证、调解、庭审、保全、执行等诉讼活动,具体恢复时间视疫情防控需要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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