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公共信用信息修复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1日文书字号:沪府办规〔2024〕8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8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公共信用信息修复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沪府办规〔2024〕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公共信用信息修复机制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1年1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公共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沪府办规〔2021〕1号)同时废止。
为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障信用主体的公共信用信息修复权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等,制定本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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