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22号建议的答复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22号建议的答复
  • 制定机构: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0日文书字号:闽卫督函〔2024〕123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5月1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22号建议的答复
闽卫督函〔2024〕123号


陈通汕代表:

《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智慧化水平的建议》(第1222号)由我单位会同省发改委、医保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互联网医疗工作,持续推进新型医疗健康服务模式,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增强能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实现区域内数据整合共享,不断提升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互联网医疗管理体系。省卫健委先后制定《福建省“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福建省卫生计生委“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行动方案》等方案,发布《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互联网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从准入、监管、审核等方面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工作,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严格按照互联网医疗相应标准做好审核工作,加强监管,确保互联网医疗服务依法规范。我省现有55家... ...

此文档存在附件,登录后展示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