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22号建议的答复
- 制定机构: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0日文书字号:闽卫督函〔2024〕123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5月1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22号建议的答复
闽卫督函〔2024〕123号
陈通汕代表:
《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智慧化水平的建议》(第1222号)由我单位会同省发改委、医保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我省高度重视互联网医疗工作,持续推进新型医疗健康服务模式,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增强能力,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实现区域内数据整合共享,不断提升公共服务的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互联网医疗管理体系。省卫健委先后制定《福建省“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实施方案》《福建省卫生计生委“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行动方案》等方案,发布《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互联网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从准入、监管、审核等方面深入推进互联网医疗工作,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严格按照互联网医疗相应标准做好审核工作,加强监管,确保互联网医疗服务依法规范。我省现有55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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