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实施意见
- 制定机构: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02日文书字号:白山政办发〔2019〕3号
- 生效日期:2019年02月02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实施意见
白山政办发〔201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7〕72号)精神,深入推进对外开放,提升利用外资水平,营造优良投资营商环境,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一)积极扩大外商投资领域。认真执行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鼓励金融、证券、期货、保险机构等服务业领域外资进入,放开会计审计、建筑设计、评级服务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推进电信、互联网、文化、教育、交通运输等领域有序开放。(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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